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福建省江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时间:2022-08-2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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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福建省江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福建十汇建设有限公司
复查单位:福建省裕枫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经查,福建省江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1、泥水班组未进行技术交底,三级教育。
2、施工单位应编制吊装方案,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细则。
3、施工现场未提供砼浇筑方案,开工报审表。
4、监理通知单、监理单位季度检开单内容与图片不符,反馈时未整改到位。
5、同条件试块未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
处理意见:以上问题责任单位应立即改正,改正完毕经复查单位签署复查意见后书面报我站备案。复查单位应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及时改正,消除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牵头单位应做好牵头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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