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
当事人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
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
程序 |
办理
结果 |
1 | 狮城管罚
〔2020〕032号 |
赵守银 | 2020年11月18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赵守银于2020年11月18日在石狮市回兴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 | 狮城管罚
〔2020〕033号 |
唐记军 | 2020年12月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唐记军于2020年12月1日在石狮市石锦路(绿汇工地)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 | 狮城管罚
〔2020〕040号 |
李光辉 | 2020年12月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李光辉于2020年12月1日在石狮市石锦路(绿汇工地)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 | 狮城管罚
〔2020〕041号 |
涂增兴 | 2020年12月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涂增兴于2020年12月1日在石狮市石锦路(绿汇工地)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 | 狮城管罚
〔2020〕042号 |
朱建华 | 2020年12月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朱建华于2020年12月1日在石狮市石锦路(绿汇工地)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 | 狮城管罚
〔2020〕043号 |
唐继友 | 2020年12月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唐继友于2020年12月1日在石狮市石锦路(绿汇工地)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 | 狮城管罚
〔2020〕044号 |
李志勇 | 2020年12月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李志勇于2020年12月1日在石狮市石锦路(绿汇工地)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8 | 狮城管罚
〔2020〕045号 |
施明华 | 2020年12月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施明华于2020年12月1日在石狮市石锦路(绿汇工地)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9 | 狮城管罚
〔2020〕046号 |
杨文明 | 2020年12月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杨文明于2020年12月1日在石狮市石锦路(绿汇工地)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0 | 狮城管罚
〔2020〕047号 |
付斌 | 2020年12月7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付斌于2020年12月7日在石狮市狮城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3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1 | 狮城管罚
〔2020〕048号 |
谢永延 | 2020年12月8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谢永延于2020年12月8日在石狮市永祥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2 | 狮城管凤罚
〔2020〕099号 |
何明万 | 2020年11月27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何明万于2020年11月27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振兴路支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3 | 狮城管凤罚
〔2020〕100号 |
徐少怀 | 2020年11月25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徐少怀于2020年11月25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景商厦D01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4 | 狮城管凤罚
〔2020〕101号 |
何富 | 2020年12月1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何富于2020年12月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宝岛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5 | 狮城管凤罚
〔2020〕102号 |
张金火 | 2020年11月26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张金火于2020年11月26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盛路246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6 | 狮城管凤罚
〔2020〕103号 |
牛德林 | 2020年11月28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牛德林于2020年11月28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金盛路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7 | 狮城管凤罚
〔2020〕104号 |
杨开太 | 2020年12月3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杨开太于2020年12月3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昌路117号2栋B单元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8 | 狮城管凤罚
〔2020〕105号 |
吴纯启 | 2020年12月4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吴纯启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170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19 | 狮城管凤罚
〔2020〕106号 |
李学刚 | 2020年11月23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李学刚于2020年11月23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南洋路980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0 | 狮城管凤罚
〔2020〕107号 |
张锦亮 | 2020年12月4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张锦亮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83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1 | 狮城管凤罚
〔2020〕108号 |
林臻 | 2020年12月4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林臻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72-6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2 | 狮城管凤罚
〔2020〕109号 |
林仲 | 2020年12月4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林仲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新星路90巷2(D02)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3 | 狮城管凤罚
〔2020〕110号 |
何婉婷 | 2020年12月4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何婉婷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65号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4 | 狮城管凤罚
〔2020〕111号 |
林清清 | 2020年12月4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林清清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71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5 | 狮城管凤罚
〔2020〕112号 |
张雅丽 | 2020年12月4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张雅丽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15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6 | 狮城管凤罚
〔2020〕113号 |
张添宏 | 2020年12月4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张添宏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53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7 | 狮城管凤罚
〔2020〕114号 |
吕爱兴 | 2020年12月8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吕爱兴于2020年12月8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花园新村52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8 | 狮城管凤罚
〔2020〕115号 |
王良善 | 2020年12月7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王良善于2020年12月7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石泉二路99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29 | 狮城管凤罚
〔2020〕116号 |
叶东阳 | 2020年12月4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叶东阳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66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0 | 狮城管凤罚
〔2020〕117号 |
于腾 | 2020年12月8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于腾于2020年12月8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学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1 | 狮城管凤罚
〔2020〕118号 |
柳申红 | 2020年12月8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柳申红于2020年12月8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长宁路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2 | 狮城管凤罚
〔2020〕119号 |
刘子明 | 2020年12月8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刘子明于2020年12月8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学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3 | 狮城管凤罚
〔2020〕120号 |
孔维兵 | 2020年12月2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孔维兵于2020年12月2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昌路78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1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4 | 狮城管湖罚〔2020〕085号 | 贺养和 | 2020年12月3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贺养和于2020年12月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838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5 | 狮城管湖罚〔2020〕086号 | 牟术普 | 2020年12月9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牟术普于2020年12月9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人民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6 | 狮城管湖罚〔2020〕087号 | 明细如 | 2020年12月10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明细如于2020年12月10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金顶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7 | 狮城管湖罚〔2020〕088号 | 林镇平 | 2020年12月10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林镇平于2020年12月10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金顶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8 | 狮城管湖罚〔2020〕089号 | 张进扬 | 2020年12月11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张进扬于2020年12月11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隆兴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1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39 | 狮城管湖罚〔2020〕090号 | 王金锋 | 2020年12月11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王金锋于2020年12月11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湖边警务室门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0 | 狮城管湖罚〔2020〕091号 | 王亚伟 | 2020年12月28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王亚伟于2020年12月28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南环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1 | 狮城管湖罚〔2020〕092号 | 栗军志 | 2020年12月28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栗军志于2020年12月28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南环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2 | 狮城管湖罚〔2020〕093号 | 熊建文 | 2020年12月28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熊建文于2020年12月28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南环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3 | 狮城管湖罚〔2020〕094号 | 林章曙 | 2020年12月28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林章曙于2020年12月28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南环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4 | 狮城管灵罚 〔2020〕066号 | 谢丽双 | 2020年11月30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谢丽双未经批准擅自于2020年11月30日在石狮灵秀镇金相路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1月3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5 | 狮城管灵罚 〔2020〕067号 | 张道近 | 2020年12月2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张道近未经批准擅自于2020年12月2日在石狮灵秀镇金相路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6 | 狮城管灵罚 〔2020〕068号 | 姜辉 | 2020年12月3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姜辉未经批准擅自于2020年12月3日在石狮市金相路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3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7 | 狮城管灵罚 〔2020〕069号 | 王昆伦 | 2020年12月8日 |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王昆伦未经批准擅自于2020年12月8日在石狮市金相路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8 | 狮城管灵罚 〔2020〕070号 | 朱锡其 | 2020年12月10日 |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
行政
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
朱锡其于2020年12月10日在石狮市外西环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49 | 狮城管灵罚 〔2020〕071号 | 王守献 | 2020年12月2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王守献于2020年12月2日在石狮市外西环路段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0 | 狮城管灵罚 〔2020〕072号 | 汤浩浩 | 2020年12月2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汤浩浩于2020年12月2日在石狮市外西环路段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1 | 狮城管灵罚 〔2020〕073号 | 刘少勇 | 2020年12月3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刘少勇于2020年12月3日在石狮市外西环路段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3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2 | 狮城管灵罚 〔2020〕074号 | 陈丽君 | 2020年12月15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陈丽君未经批准擅自于2020年12月15日在石狮灵秀镇金相路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5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3 | 狮城管灵罚 〔2020〕075号 | 李培明 | 2020年12月25日 |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
行政
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
李培明于2020年12月25日在石狮市灵秀镇石金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5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4 | 狮城管灵罚 〔2020〕076号 | 李国虎 | 2020年12月25日 |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
行政
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
李国虎于2020年12月25日在石狮市灵秀镇同兴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5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5 | 狮城管宝罚
〔2020〕096号 |
栗连坤 | 2020年11月26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栗连坤于2020年11月26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回兴路与嘉禄东路交叉处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6 | 狮城管宝罚
〔2020〕097号 |
尹大寒 | 2020年12月8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尹大寒于2020年12月08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锦峰路与宝华路交叉路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7 | 狮城管宝罚
〔2020〕098号 |
詹晓忠 | 2020年12月9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詹晓忠于2020年12月08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锦峰路与宝华路交叉路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8 | 狮城管宝罚
〔2020〕099号 |
李伟 | 2020年12月4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李伟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宝盖镇濠江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59 | 狮城管宝罚
〔2020〕100号 |
李占君 | 2020年12月4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李占君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宝盖镇石锦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0 | 狮城管宝罚
〔2020〕101号 |
李选富 | 2020年12月4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李选富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宝盖镇石锦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1 | 狮城管宝罚
〔2020〕102号 |
郭建新 | 2020年12月4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郭建新 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八七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2 | 狮城管宝罚
〔2020〕103号 |
饶明顺 | 2020年12月9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饶明顺于2020年12月9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回兴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3 | 狮城管宝罚
〔2020〕104号 |
彭明明 | 2020年12月10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彭明明于2020年12月10日在石狮市宝盖镇福辉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4 | 狮城管宝罚
〔2020〕105号 |
张成荣 | 2020年12月10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张成荣于2020年12月10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学府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5 | 狮城管宝罚
〔2020〕106号 |
陈镇强 | 2020年12月1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陈镇强于2020年12月11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学府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5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6 | 狮城管宝罚
〔2020〕107号 |
董泽兴 | 2020年12月22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董泽兴于2020年12月22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八七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5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7 | 狮城管宝罚
〔2020〕041号 |
肖前辉 | 2020年11月27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肖前辉于2020年11月27日在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1月2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8 | 狮城管宝罚
〔2020〕042号 |
范生儒 | 2020年12月2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范生儒于2020年12月2日在石狮市蚶江镇石锦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69 | 狮城管永罚
〔2020〕042号 |
卢传龙 | 2020年12月8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卢传龙于2020年12月8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梅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0 | 狮城管永罚
〔2020〕043号 |
林福生 | 2020年12月9日 | 乱张贴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林福生于2020年12月9日在永宁镇石永路沙美村附近张贴小广告,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9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1 | 狮城管永罚
〔2020〕044号 |
尹芝娥 | 2020年12月8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尹芝娥于12月13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宁中学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3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2 | 狮城管永罚
〔2020〕045号 |
孙凤友 | 2020年12月17日 |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
行政
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
孙凤友于2020年12月17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沿海大通道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3 | 狮城管永罚
〔2020〕046号 |
吴书兵 | 2020年12月1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吴书兵于2020年12月11日在石狮市永宁镇黄金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1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4 | 狮城管永罚
〔2020〕047号 |
谢永延 | 2020年12月11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谢永延于2020年12月11日在石狮市永宁镇黄金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1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5 | 狮城管永罚
〔2020〕048号 |
杨家友 | 2020年12月14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杨家友于2020年12月14日在石狮市永宁镇黄金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1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6 | 狮城管永罚
〔2020〕049号 |
郑细妹 | 2020年12月24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郑细妹于12月24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宁中学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7 | 狮城管永罚
〔2020〕050号 |
张贵侠 | 2020年12月24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张贵侠于12月24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宁中学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8 | 狮城管永罚
〔2020〕051号 |
赵祖玲 | 2020年12月27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赵祖玲于12月27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宁中学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79 | 狮城管永罚
〔2020〕052号 |
张贵侠 | 2020年12月27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张贵侠于12月27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宁中学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7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80 | 狮城管永罚
〔2020〕053号 |
赵祖玲 | 2020年12月28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赵祖玲于12月28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宁中学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8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81 | 狮城管祥罚
〔2020〕043号 |
卢传龙 | 2020年11月25日 | 擅自
占道经营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卢传龙未经批准擅自于2020年11月25日在石狮市祥芝镇宝狮路、大堡工业区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1月25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82 | 狮城管祥罚
〔2020〕044号 |
马维 | 2020年11月30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段建立于2020年12月2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石狮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83 | 狮城管祥罚
〔2020〕045号 |
段建立 | 2020年12月2日 | 乱张贴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马维未经批准擅自于2020年11月30日在石狮市祥芝镇宝狮路张贴小广告,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1月3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84 | 狮城管祥罚
〔2020〕046号 |
张显东 | 2020年12月4日 |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
行政
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
张显东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环村西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85 | 狮城管祥罚
〔2020〕047号 |
蔡金田 | 2020年12月4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
行政
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蔡金田于2020年12月4日在石狮市祥芝镇后湖一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4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86 | 狮城管祥罚
〔2020〕048号 |
蔡培芳 | 2020年12月25日 | 乱张贴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蔡培芳未经批准擅自于2020年12月25日在石狮市祥芝镇大堡工业区、前山工业区张贴小广告,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25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
87 | 狮城管祥罚
〔2020〕049号 |
蔡连剧 | 2020年12月30日 | 乱涂写 | 行政
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 蔡连剧于2020年12月30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石狮大道、前山工业区、大堡工业区涂写多处小广告,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年12月30日 | 一般
程序 |
自行
缴纳 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