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2 月(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第5批)
序号 |
立案 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 依据 |
执法法律 条件 |
执法决 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 结果 |
||
1 |
|
任汉祥涉嫌无照无证从事小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
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
||
2 |
|
石狮市聚源服装水洗有限公司涉嫌未对其使用的压力管道的压力表进行定期校验案 |
行政处罚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
|
一般程序 |
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3 |
|
陈连涉嫌无照经营服装厂及生产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对当事人在扣的标有侵犯他人商标注册权的运动衣300件、运动裤400件予以没收、销毁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 |
||
4 |
|
永宁镇洋厝村卫生所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及药品案 |
行政处罚 |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
违反《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在扣药品及违法所得9.8元,并处罚款10万元。 |
||
5 |
|
石狮市郝氏服装厂涉嫌发布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300元。 |
||
6 |
|
泉州市云道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发布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300元。 |
||
7 |
|
泉州市维界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发布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300元。 |
||
8 |
|
石狮市港联珠宝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首饰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商标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SB-3从轻情节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商标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SB-3从轻情节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共计人民币650000元。 |
||
9 |
|
石狮市良福天天便利店涉嫌向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案 |
行政处罚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50元. |
||
10 |
|
石狮市湘叮当餐厅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河虾”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
11 |
|
石狮市川达家家香餐饮店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餐饮服务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
12 |
|
石狮市朝斌餐饮店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及未明码标价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200元。 |
||
13 |
|
石狮市赛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产品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1.95元,并处罚款人民4000元。 |
||
14 |
|
石狮市足堂鞋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注册所有权的拖鞋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
|
一般程序 |
处罚款人民币350元。 |
||
15 |
|
石狮市佳华旺联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电池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200元。 |
||
16 |
|
福建省潶人服饰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发布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 |
||
17 |
|
石狮市富德永信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发布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18 |
|
泉州市朝阳挚尚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发布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450元。 |
||
19 |
|
林佑绿涉嫌无照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一案 |
行政处罚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
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
||
20 |
|
石狮市誉构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发布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处罚款人民币300元。 |
||
21 |
|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300元. |
||
22 |
|
李金科涉嫌无照经营水产冻品案 |
行政处罚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
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300元. |
||
23 |
|
石狮市魔颜化妆品店涉嫌销售商品时对其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及销售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予以没收在扣涉案化妆品 “Elizabeth Arden 5th avenue”(规格:125ml)1盒、 “BURBERRY”(规格:30ml)1盒、“incanto charms” (规格:50ml)2盒、“N°5 CHANEL PARIS” (规格:100ml)1盒、“TERRE D’HERMèS” (规格:50ml)1盒,共五种6盒,处罚款人民币6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2.1元。 |
||
24 |
|
泉州雷鹰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发布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300元。 |
||
25 |
|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
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600元。 |
||
26 |
|
石狮市隆昌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销毁在扣的“舒肤佳芦荟呵护型香皂”6盒,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
27 |
|
石狮市斯咏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销毁在扣的“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51盒、“舒肤佳金银花/菊花自然爽洁型香皂”17盒,计68盒,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
28 |
|
石狮市海玲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销毁在扣的“舒肤佳薄荷冰怡舒爽型香皂”、“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计10盒,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
29 |
|
石狮市怀恩烟杂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销毁在扣的“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舒肤佳金银花/菊花自然爽洁型香皂”、“舒肤佳芦荟呵护型香皂”,计11盒,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
30 |
|
石狮市尚发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销毁在扣的“舒肤佳柠檬清新型香皂”2盒、“舒肤佳芦荟呵护型香皂”3盒、“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2盒、“舒肤佳金银花/菊花自然爽洁型香皂”5盒,计12盒,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
31 |
|
石狮市显碧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销毁在扣的“舒肤佳薄荷冰怡舒爽型香皂”12盒、“舒肤佳金银花/菊花自然爽洁型香皂”12盒、“舒肤佳芦荟呵护型香皂”6盒,计30盒,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
32 |
|
石狮市志辉便利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没收、销毁在扣的“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18盒、“舒肤佳芦荟呵护型香皂”10盒、“舒肤佳柠檬清新型香皂”9盒、“舒肤佳金银花/菊花自然爽洁型香皂”9盒、“舒肤佳薄荷冰怡舒爽型香皂”11盒,计57盒,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
33 |
|
石狮市爱利奴服饰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针织运动裤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
|
一般程序 |
1、没收在扣抽检不合格的针织运动裤(商标:爱利奴,生产日期/货号:2020-08/ YE/C-K5685)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