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2020年11月10日 |
蔡润义对生猪产品注水 |
行政处罚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65项一般二档“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
2020年12月1日 |
《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55.00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4042.50元(按货值金额3.5倍罚款); 合计:罚款人民币5197.50元(伍仟壹佰玖拾柒元伍角整)。 已执行完毕。 |
2 |
2020年12月18日 |
泉州市贝宠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胡金龙执业兽医师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 |
行政处罚 |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
2020年12月18日 |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 |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已执行完毕。 |
3 |
2020年12月18日 |
石狮市康隆动物诊所吴金富执业兽医师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 |
行政处罚 |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
2020年12月18日 |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 |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已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