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开展需要,需完成2021-2022年石狮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现将委托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服务,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密封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石狮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信誉;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能够提供正式发票;
3.技术力量雄厚,具有承担过耕地质量(地力)等级评价的工作经历和经验优先考虑;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内容
1.以农业农村部提供的2021年耕地质量等级为基础,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2号)、《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等要求,负责石狮市2021-2022年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评价工作。
2.负责建立2021-2022年石狮市耕地质量等级空间属性数据库。
3.负责2021-2022年石狮市耕地质量等级报告编写及其成果图件编制。
四、报价要求
1.项目预算三万元;
2.合理报价,杜绝恶性竞标。
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内容
1.报价表(含税);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耕地评价、土地规划、土地调查评估等相关服务;
3.具有开展项目业务的资格证书(如有);
4.开展耕地质量(地力)等级评价的工作经历和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二) 寄件要求
递交文件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贵公司单位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2022年石狮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和贵单位名称,密封袋封面和报价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 寄件地址
单位:石狮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吴清明;联系电话13599710915;地址:石狮市福辉路279号农业综合大楼二楼。
(四) 须知
回标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22年12月8日前寄送到我单位,逾期不候。
六、定标知会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方式送达我局(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届时我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者超过1个,将按照抽签进行确定。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15日内需签订服务合同,有关条款届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我局未接受其单位的方案和报价。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随时联系我们。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02日-2022年12月08日
监督电话:0595-88712996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