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立案 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 依据 |
执法法律 条件 |
执法决 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 结果 |
1 |
2023.4.24 |
泉州市欧诺康世家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案 |
消毒产品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2023.6.20 |
一般程序 |
已履行 |
2 |
2023.3.20 |
王红梅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案 |
医疗卫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2023.6.18 |
一般程序 |
未履行 |
3 |
2023.4.25 |
石狮市熙雯理发店安排2个未取得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案 |
公共场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
2023.6.20 |
一般程序 |
履行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