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石狮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第1批)
时间:2023-07-2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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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立案时间 | 当事人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2023年7月17日 | 福建省色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项一般档次之规定 | 2023年7月25日 | 一般程序 | 1、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倍的罚款,合计9987.6元。2、责令十五日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2 | 2023年7月17日 | 至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8项较重档次 | 2023年7月25日 | 一般程序 | 1、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合计23345元。 2、责令十五日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在原地补种384株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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