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第一批
时间:2023-07-20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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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当事人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狮城管罚〔2023〕003号 | 李国虎 | 2023年7月13日 | 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自然人李国虎于2023年7月13日在石狮市灵秀镇花园路运输散装、流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暂未造成遗撒。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3年7月1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2 | 狮城管罚〔2023〕004号 | 周振振 | 2023年7月14日 | 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自然人周振振于2023年7月14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北环路运输散装、流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暂未造成遗撒。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3年7月14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3 | 狮城管罚〔2023〕005号 | 蔡金田 | 2023年7月14日 | 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自然人蔡金田于2023年7月14日在石狮市祥芝祥鸿大道运输散装、流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暂未造成遗撒。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3年7月14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4 | 狮城管罚〔2023〕006号 | 卢文 | 2023年7月17日 | 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自然人卢文于2023年7月17日在石狮市灵秀镇花园路运输散装、流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暂未造成遗撒。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3年7月1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5 | 狮城管罚〔2023〕007号 | 余其东 | 2023年7月1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余其东未经批准擅自于2023年7月1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八七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3年7月1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6 | 狮城管罚〔2023〕008号 | 程荣荣 | 2023年7月1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余其东未经批准擅自于2023年7月1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八七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3年7月1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7 | 狮城管罚〔2023〕009号 | 程宾宾 | 2023年7月1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程宾宾未经批准擅自于2023年7月1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八七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3年7月1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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