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11类人员即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1、台湾同胞来泉创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2、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可享受最高2年期限的全额贴息。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准备好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户口薄、 学历证明、婚姻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或转业证、退伍证、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担保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以上材料前往我市经办金融机构(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进行贷款资格审核,目前经办金融机构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狮支行、泉州银行、泉州农商银行、石狮农商银行。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相关文件及附加可登陆石狮市人才E家网络服务大厅(http://sstes.net)“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经办机构: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就业股
联系方式:0595-88889823、88886701
联系地址: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2楼(3-4号窗口)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
政策“码”上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