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市属有关国有企业:
现将《石狮市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狮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石狮市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开办企业便利度,决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试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设立企业开办专窗,对市场监管、公章刻制、税务、医保、人社等部门现有涉及企业开办环节的审批及服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通过材料再精简、流程再优化、环节再整合,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办件。
二、实施步骤
2019年11月15日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试行企业开办专窗“一窗通办”。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企业开办专窗
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及开办企业涉及的税务事项、社医保的参保单位和人员登记业务整合至企业开办专窗,实现由各部门分别审批向并联审批转变。同时,由企业开办专窗负责咨询、辅导、扫描(复印)材料、接受企业委托在申请材料上加盖公章、纸质资料与证件传递、公章刻制费用缴交的核对、发放证照等事务性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牵头部门对企业开办专窗涉及的部门窗口进行整合。
(二)优化企业开办审批(服务)流程
各相关部门根据“一窗通办”的工作要求,对流程、材料及表格进行梳理、简化、优化。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牵头梳理、制定以设立登记及社医保登记为发起流程的“一窗通办”办事指南、材料清单及申请表格,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印制并对外公布,对于部门间新产生的要件材料(如营业执照等),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不需要申请人提供,做到提交一次材料,办理所有业务。
“一窗通办”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企业设立登记发起的“一窗通办”流程:企业以设立登记为发起流程申请开办涉及的各项业务,由企业开办专窗负责咨询、指导及全程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统一收件,确认材料完整并符合设立登记条件时将其他部门所需的材料发送给各相关部门预审,预审发现问题且属于无法容缺办理的,由相关部门通知申请人补件;属于可先办理后补的,将补件材料统一反馈企业开办窗口在申请人领取证照时一并补齐。市场监管部门办完设立登记后将营业执照提供给各部门共享,各相关部门窗口按业务规程审查,办理结果反馈至企业开办专窗后统一送达。
2.社医保环节的“一窗通办”流程。企业在设立登记后另行申请新设企业涉及的社医保登记业务,由其在社医保服务区域设置的社医保综合受理窗口进行收件受理,对提交齐全的材料通过后台进行流转,并由受理窗口发放相关证件。
3.自选环节流程。企业不以设立登记为发起流程,单独申请开办涉及各部门业务的,按原有部门办理流程分开办理,但开办企业同时申请社医保登记的,启动该环节的“一窗通办”流程。
企业开办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开办所需的审批或服务环节,决定本企业所需刻制的公章种类、数量,决定是否先行领取执照与公章。
(三)提升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
市场监管部门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全面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要统一规范本辖区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供申请人自主选择、免费使用。在2019年底前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四)规范印章刻制服务
公安机关要指导印章刻制企业落实“一窗通办”有关工作,简化印章刻制提交材料;要求并指导刻章企业优化办理流程及缴费支付方式,提高印章刻制效率,确保将印章刻制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
(五)简化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要深入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进一步简并流程、提速审批,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核验,现场一次办结。企业只进行初次申领发票操作的,无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六)完善社医保登记服务
人社、医保部门要简化、归并企业单位参保登记及职工参保登记所需材料,合并相关登记表格,对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的后续能共享的数据及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填写、提供。人社部门牵头会同医保部门做好社医保环节的“一窗通办”流程的整合、优化及具体业务的承接工作。新设企业申请单位参保及职工参保业务实现即办。
(七)提高银行开户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要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账户办理流程,消除冗余环节,积极运用技术手段提升账户审核水平,在落实账户实名制、识别受益所有人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提高企业账户开户(含变更、销户)效率,尽可能简化申请材料。商业银行原则上在受理小微企业开户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手续。
(八)完善数据共享
市大数据局要加强与上级数据管理部门的沟通,做好登记信息及电子证照等数据回流有关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做好“一窗通办”所需的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平台研发、管理工作,会同市大数据局做好部门数据共享等各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是进一步提升我市开办企业便利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部门协作。成立由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人行石狮市支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协调小组,加强“一窗通办”的统筹协调,强化业务办理的无缝对接,统一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此项便利化服务举措落细落实。
(三)强化要素保障。着重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窗口人员担当作为;扎实做好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平台的使用、管理及企业登记信息、电子证照等业务数据回流利用等工作,确保人员、设施、经费和技术保障到位,力争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