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公民注销国内户口
2、外国人在国内福利院收养儿童
二、需提交材料:
(一)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公民注销国内户口
1、书面申请(本人签字);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外国护照及复印件。
(二)外国人在国内福利院收养儿童
1、《涉外送养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涉外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当场办结。
四、注意事项:
公民已取得外国国籍,未申请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发现后,发函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中发现并通报给公安户政部门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