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本省有稳定住所,获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材料:
1、持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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