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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狮政行复〔2023〕57号)
时间:2023-05-23 09:19 浏览量:

  申请人:李某

    

  被申请人: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认为石狮市某食品商行(以下简称“被投诉人”)销售的“碱性饼干”涉嫌虚假宣传,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向被申请人邮寄了投诉举报信,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3330日作出的狮市监诉告〔20238302号《行政处理告知书》于202341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于2023330日作出的狮市监诉告〔20238302号《行政处理告知书》违法,并责令其重新依法履职。 

  申请人称:申请人通过邮政向被申请人邮寄信函,投诉举报被投诉人销售的碱性饼干涉嫌虚假宣传。2023330日被申请人作出狮市监诉告20238302号《行政处理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因被投诉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决定不予立案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明显体现出被投诉人的网店销售数量,被申请人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检查。申请人认为本案中被申请人未全面进行调查取证,故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于2023330日作出的狮市监诉告〔20238302号《行政处理告知书》违法,并责令其重新依法履职。 

  申请人提供以下证据:1.申请人身份证;2《投诉举报信》及邮寄物流查询3被投诉人网店经营者证照信息4狮市监诉告20238302号《行政处理告知书》5商品购买截图、案涉产品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以上证据材料均为复印件) 

  被申请人称:一、被申请人处理申请人投诉举报合法合规。2023219日被申请人收到投诉举报,诉称石狮市食品商行在其拼多多网店销售的一款饼干宣称“无糖”,请求处理。被申请人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被投诉人在其“拼多多”网店“零食汇”销售的涉诉饼干销售页面的标题及产品详情展示页面均未标注无糖,仅在其商品参数内有标注“无糖”二字的内容,被投诉人现场无法提供该饼干为“无糖”的相关证明文件,被申请人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该“无糖”标注,被投诉人现已整改。因被投诉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申请人决定不予立案。被投诉人愿意对申请人进行退款处理,拒绝申请人的赔偿诉求,拒绝调解,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被申请人终止调解,建议申请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处理结果,被申请人通过邮寄回复方式告知申请人。二、申请人无提起行政复议主体资格。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人能否提起行政复议需具备两项条件:一是申请人与该处理结果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二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犯。申请人在泉州地区能够查询到的投诉举报已有10起,投诉举报内容雷同,显然是为了营利的恶意索赔、恶意举报行为,其购买涉案产品不是出于正常的消费需要,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并不是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考虑。本案中申请人并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情形,故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举报事项无论处理与否、如何处理,均与申请人不具有利害关系。 

  被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据:1申请人李在泉州地区投诉举报情况2狮市监诉告20238302号行政处理告知书3《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4不予立案审批表;5现场笔录1份;6被投诉人出具的《整改报告及拒绝调解说明》1份及商品详情页照片2张。(以上证据材料均为复印件) 

  经审理查明:2023217日至2023323日期间,申请人在泉州地区能够查询到的其他投诉和举报各5内容雷同以购买的商品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由进行投诉举报 

  本机关认为:举报人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取决于举报人是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人。只有举报人在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而举报时,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才有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本案申请人购买案涉商品进而向被申请人举报,结合其在相近时间内,反复多次相似事由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的行为,可以看出其购买案涉商品目的非生活消费需要,其提出的并不属于普通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进行的举报因此,被申请人举报是否立案,立案后如何处理,均不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作出的对举报处理结果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不具有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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