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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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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7日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安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22〕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印发泉州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环保执法〔2022〕16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石狮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按照“不走过场不打折扣”的总体要求,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方式,查隐患、建台账、盯问题、促整改、明责任、重实效,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成立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侯   局长

  副组长:庄灿培  二级主任科员

      陈朝晖  副局长

      黄培雄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郭安宁  大气与土壤环境股负责人

      洪培山  水与海洋自然生态股负责人

      许栋梁  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蔡毓胜  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蔡金源  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黄培雄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协调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局相关股室、单位要按职责抓好分工落实,并于每月23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应科室,同时报送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三、排查对象

  (一)高风险企业。涉重金属、涉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企业、重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等高风险企业。

  (二)工业园区。省、市、县(市、区)三级各类工业园区。

  (三)涉危险废物企业。按《泉州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泉环保固管〔2022〕6号)有关要求,重点排查危险废物经营、钢铁冶炼行业、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铅蓄电池制造、电镀行业、皮革鞣制加工、废线路板等7类行业企业。

  (四)核技术利用单位。按《福建省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020—2022)》,排查对象为: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

  四、排查步骤

  (一)梳理清单

  根据排查重点,全面梳理出本辖区内高风险企业、工业园区、涉危险废物企业、核技术利用单位排查目标清单(见附件1),做到心中有数,排查目标不遗漏、无死角。(综合执法大队、生态股按职责督促落实)

  (二)企业自查

  要督促本辖区清单内企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梳理出各自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做到所有风险源分布、风险环节、防控措施一张表(见附件2表1),所有隐患排查整治填报一张表(见附件2表2),并纳入日常排查范围和隐患整治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切实落实好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三)部门排查

  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查清单目标进行全覆盖检查。

  1.高风险企业。检查企业是否落实环评、应急预案等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设施日常运行、管理情况;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培训等情况;按附件2表1和表2要求开展检查并核实企业自查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档案,跟踪隐患整改,落实“一企一策一档”。(综合执法大队督促落实)

  2.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排查园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排查环境应急管理机构、装备、物资、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环境应急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掌握园区环境风险状况,落实园区周边敏感目标保护措施,落实重点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档”(见附件2表3)。(综合执法大队督促落实)

  3.涉危险废物企业。梳理更新危险废物经营、钢铁冶炼行业等7类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组织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督促企业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综合执法大队督促落实)

  4.核技术利用单位。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动,组织对放射性物品单位开展检查,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完整率和准确率,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生态股、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落实)

  排查整治过程中,现场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安全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五、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5月至7月)。制定实施方案和排查清单,落实责任。在7月31日前完成排查目标清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边查边改,健全台账,实现“一企(园、源)一策一档”。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2年8月至9月)。对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疑难复杂的隐患问题要挂图作战、集中攻坚、对账销号,通过滚动式、多轮次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做到隐患见底清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在9月20日前将高风险企业、工业园区、涉危险废物企业、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排查整治结果报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应科室,同时报送综合执法大队,以便汇总后形成全市大排查大整治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生态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参与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涉及重大环境安全问题的,要提请属地政府及时消除隐患。

  (二)强化责任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和违法问题,要查严、查实、查细、查出问题,做到排查不到位不放过、查处不到位不放过、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分类梳理,填报四个清单汇总表(见附件3),明确责任人、督办人和整改期限,跟踪到底,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强化部门联动。要树立起“大安全”理念,推动配合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排查过程中及时将污染防治设施、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线索通报应急管理部门。

  (四)强化督查指导。要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指导企业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五)强化信息调度

  各股室、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在每月23日前按职责分工将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四个清单汇总表报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应科室,同时报送综合执法大队。在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报告,各时间节点要求上报的内容要切实按时间要求完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联系人:综合执法大队     苏慧生,88871577

      水与海洋自然生态股  蔡金堤,83083822

      大气与土壤环境股   潘琳莅,83083811

  附件: 1.排查目标清单

     2.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分类表(表1-3)

     3.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四个清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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