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5101-0200-2018-00207 | 主题分类 | 法规规章和规范 |
发布机构 | 石狮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狮政综〔2018〕166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18-12-30 | ||
标 题: | 石狮市人民政府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调整《石狮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石狮市人民政府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调整《石狮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办发管字〔2018〕32号)、《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开展专利质量专项督导的通知》(闽知规〔2018〕30号)、《泉州市知识产权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落实专利质量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泉知〔2018〕3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石狮市人民政府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印发〈石狮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狮政综〔2018〕9号)部分条款作如下调整:
第十九条“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4万元,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0.3万元,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0.15万元。对申请登记地不在我市、授权登记地在我市并落地1年以上的发明专利,参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3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不超过15万元;非职务发明同一专利权人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15万元(在申报奖励年度再进行著录变更的专利不予奖励),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同一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通过PCT程序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每件奖励0.5万元。”调整为“开展专利授权和转移转化补助,对申请登记地和授权地均在我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转移转化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4万元补助。对申请登记地不在我市、授权地在我市落地1年以上并转移转化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助。对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根据实际缴交的官费和代理费进行一次性补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每件最高补助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最高补助1000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补助不超过3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合计补助不超过15万元;同一自然人同一年度补助不超过15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合计补助不超过10万元。(在申报补助年度将专利地址著录变更出本辖区的,不再给予补助)。对通过PCT程序提出专利国际申请并获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补助5万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参照执行,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