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1700-2019-00008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19〕16号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1
各村(社区)委会:
根据《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补充耕地工作的实施意见》(狮委〔2018〕86号),以及《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函》(狮国土函〔2018〕70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永宁镇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永宁镇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法成立耕地保护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人员落实,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严格土地管理和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
(二)明确责任。镇政府是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主体,对耕地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镇政府制定辖区耕地保护执法检查路线图,不定期实施重点检查和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全面的土地动态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报告。各村(社区)要制定专人对辖区内的违法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镇政府巡查执法工作进行配合。
三、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
(一)检查结果零报告。各村(社区)检查人员完成检查任务后,无论是否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必须在当日报我镇规划建设办。纸质文档经各村(社区)主任、工作点领导签字加章后,每半月上报给我镇规划建设办。
(二)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违法用地,应及时进行核实处置,如不能有效制止、恢复土地原状的,必须立刻报告我镇。对违法用地行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重大安全隐患、重大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引发恶性信访事件、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其他应当专项报告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应在发现时向我镇作出专项报告。
(三)其他相关事项。《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登记表》的登记必须详实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在下次检查时应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更新《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中相关数据要素直至查处整改结案。各村(社区)应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并上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并按月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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