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

    • 索 引 号:QZ05904-3000-2020-00010
    • 发布机构: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3
    • 标题: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印发《宝盖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政〔2020〕16号
    • 发布日期:2020-03-24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印发《宝盖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4 15:34

      各村(居)委会、办(站、中心):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性森林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宝盖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盖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具有很强的突发性,不仅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有严重的破坏,而且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等方面将产生重大的影响。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性森林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家、省、泉州、石狮市的有关法规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明确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和森林火灾对应工作机制。统一安全扑救与有效扑救,遵循“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形成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实施处置行动,以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行政区域内出现高森林火险天气和森林火灾的紧急应对工作。 

      三、宝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宝盖镇森林消防队 

      1.宝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蔡俊龙(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陈晓聪(镇政府科技副镇长) 

      姜德勇(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蔡清墩(镇人大主席) 

      林积沪(镇党委副书记) 

      王安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庆联(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蔡邑鹏(镇党委副主任科员) 

      蔡雷霆(镇党政办公室主任、下前坑村干部) 

      张子健(镇团委书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成德(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题伟(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下龙穴村干部) 

      施隽扬(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蔡胜利(下塘后村干部) 

      高德璠(龙穴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章钢(坑东村委会主任) 

      黄永忠(塘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郭文信(前坑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晓聪、姜德勇同志兼任,成员为张子健(兼)、施隽扬(兼)、郭志威、许丽萍,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2.宝盖镇森林消防队: 

      队长:吴志坚(兼职护林员) 

      队员:高粉电(兼职护林员)、吴章财(兼职护林员)、吴佳辉、吴秋楞、吴国旺、吴章坚、蔡水星、高积炳、高奋富、高新民、高荣华 

      宝盖镇森林消防队依托坑东村、龙穴社区森林消防队联合建立。 

      3、相关联系电话: 

      镇应急值班电话:88709037 

      镇森防指办联系人:张子健15280498181 

      施隽扬13506080792 

      镇森林消防队:吴志坚13559077818 

      坑东村:吴志坚13559077818 

      龙穴社区:高粉电15395957776 

      前坑村:郭震霆 13805912883 

      塘后村:黄国胜 15392290909 

      石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值班电话:88706791 

      三、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和分级响应 

      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戒严通告、禁火通告等文件后,镇政府及时组织各村(社区)进行张贴宣传和在主要进山路口进行张贴警示,并积极落实文件中规定各种响应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范未然”。 

      1、要加强宝盖山、双鬓山森林保护林带周边严防管护工作。火险期间,护林员、森林消防队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管控,加强巡察,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上报和组织扑救,努力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各种隐患。火险期间,林区内严禁野外用火。实属生产性用火,须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批,严加管护。严禁在林区内堆放易燃物,严禁在林区内烧纸制品及燃放烟花鞭炮,严禁到林区野炊。违反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火险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4、做好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有备无患。镇政府、坑东村、龙穴社区、前坑村、塘后村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盘点和养护好灭火器材,准备好相关物资,时刻保持火险的警惕性,当森林火灾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投入扑火工作中,做到有备无患,防范于未然。 

      四、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镇政府或市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响应措施 

      (1)属地为主,先期处置。接到火灾报告后,由村(社区)一级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并同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社区)主干立即到现场组织扑救。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各方进行及时处置,做到快速反应,投入迅速,处置得当。 

      (2)有火必报,报扑同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全面掌握辖区内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主动服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指挥和要求。 

      (3)科学指挥,扑救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镇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根据林火燃烧和风向、风力情况有效组织护林员、森林扑火队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区域的森林火灾,无论哪一边有火情,各方力量都要及时跟上,先把火扑灭,杜绝推诿扯皮和拖延扑救。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一组织、科学指挥、安全扑救,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根据林火燃烧和风向、风力情况有效组织护林员、森林扑火队扑救;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未经培训和老、弱、病、残、幼严禁参加火灾扑救,参加火灾扑救人员必须着个人装具(含防火服、扑火头盔、毛巾、矿泉水,夜间加带手电筒)。 

      (4)联防联动,形成合力。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与相关单位建立有效的联防联动机制,做到相互预警,互帮互助,合力处置。必要时,商情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消防大队等救援力量,调配大型装备参与扑救。 

      (5)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救治伤员。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必要时,协调卫健局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和伤员后送。 

      (7)善后处置。做好受伤、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伤者、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8)保护重要目标。当输电设施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9)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10)后勤保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镇党政办或就近村(社区)落实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向现场供应应急食品、饮用水等后勤物资。镇财政所按照相关规定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相关经费的列支工作。 

      (11)发布信息。配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12)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13)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终止应急响应。 

      3、响应等级与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Ⅰ级为最高等级。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落实市级的分级响应措施,配合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进行工作。 

      4、后期处置 

      (1)火灾评估。配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站等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将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原因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上报森林火灾处置情况总结报告。 

      (3)奖励与责任追究。发生森林火灾能按照本预案,积极组织扑救,避免或减轻损失的,在救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立功表现或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报市委市政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须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玩忽职守、组织救灾不力或严重失职者,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将由市委市政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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