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31-2500-2023-00018
- 发布机构: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31
- 标题: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住建〔2023〕29号
- 发布日期:2023-05-31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2〕8号)、《石狮市纪委监委“点亮狮城——十大点题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狮纪办〔2023〕12号)的文件精神,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
(一)有公共收益的住宅小区
1.无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月30日前(之后每年第一季度前)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上一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审计报告,费用从公共收益中支取。
2.有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并告知业主委员会在6月30日前(之后每年第一季度前)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代管或自行管理的上一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支取。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以上两种情况的审计报告(原件)在6月30日前(之后每年第一季度前)报送至物管站办公室。
(二)无公共收益的住宅小区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月30日前(之后每年第一季度前)出示上一年度无公共收益情况说明(详见附件),签字并盖章送至物管站办公室。
二、规范改进公共收益审计工作
1.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发布公共收益审计优秀案例,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针对未及时完成审计、反馈情况说明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我局将上报相关部门,列入重点审查对象。
附件:住宅小区无公共收益的情况说明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住宅小区无公共收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2〕8号)文件要求,对管理的 住宅小区在 2022 年度中未存在公共收益收入情况属实,如有隐瞒,我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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