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8-0100-2019-0001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0
- 标题:石狮市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
- 发布日期:2020-04-10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泉州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及化、便携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泉州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本级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协调推进基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组织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母婴保健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负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等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落实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协调开展控烟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八)贯彻“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中西医发展,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组织推进所监管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公立医院监管。组织指导所监管的公立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
(十四)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健全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六)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八)按有关规定承担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人:郑清峰 联系电话:88707372
(二)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吴淑文 联系电话:88719537
(三)公共卫生股
负责人:梁建莉 联系电话:88712867
(四)医政医改股
负责人:吴淑文 联系电话:88719537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负责人:王泽漳 联系电话:88719537
(六)行政审核审批股
负责人:彭将颇 联系电话:83051208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石狮市卫生健康信息服务中心
负责人:蔡亮亮 联系电话:88710537
(二)石狮市医疗质量评估中心
负责人:郑清峰 联系电话:88707372
(三)石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人:李炎芳 联系电话:83079908
(四)石狮市卫生监督所
负责人:王建基 联系电话:88763362
(五)石狮市总医院
书 记:孙飞轮 院 长:黄书琳 联系电话:88504580
(六)石狮市妇幼保健院
执行院长:许志鹏 联系电话:68886611
(七)石狮市中医院
执行院长:李灿新 联系电话:68871002
(八)石狮市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人:林苍柏 联系电话:83003578
(九)石狮市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人:吴晖南 联系电话:88872335
(十)石狮市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人:施栋栋 联系电话:88880897
(十一)石狮市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人:陈裕峰 联系电话:88705120
(十二)石狮市蚶江卫生院
负责人:李晓灿 联系电话:88681167
(十三)石狮市永宁卫生院
负责人:邱尚熊 联系电话:88491120
(十四)石狮市祥芝卫生院
负责人:倪孝渊 联系电话:88987597
(十五)石狮市鸿山卫生院
负责人:吴金塔 联系电话:88908120
(十六)石狮市锦尚卫生院
负责人:黄斌斌 联系电话:88955120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95-88717372
六、办公地址
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5楼
七、负责人
余文革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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