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嘉南教育基金会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石狮市嘉南教育基金会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石狮市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50581MJB60935XN;法定代表人:林育进;注册资金:贰佰万元;住所地:石狮市蚶江镇莲西龙津北21号。)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石狮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