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1600-2022-00061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8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补发2022年4-6月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2〕49号
- 发布日期:2022-06-29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提高泉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泉民保〔2022〕5号),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40元,实行差额补助。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22元,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33元;分散供养照料护理标准提高至全自理每人每月196元、半护理每人每月49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980元,集中供养照料护理标准提高至全自理每人每月294元、半护理每人每月735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47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现将2022年4-6月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补发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以2022年4-6月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名单为准,截止2022年6月前(含6月)因死亡取消低保(特困)人员、当月已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人员,不参与本次提补。
二、2022年4-6月份补发情况
经乡镇动态核查更新上报,市民政局审核汇总,4-6月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金补发情况为:
(一)2022年4-6月低保金补发情况:石狮市2022年4月登记在册的低保户1047户1669人,经镇(街道)核对扣除7户40人,实际应发1040户1629人,每人补发115元,需补发低保金187335元;石狮市2022年5月登记在册的低保户1069户1708人,经镇(街道)核对扣除6户41人,实际应发1063户1667人,每人补发115元,需补发低保金191705元;石狮市2022年6月登记在册的低保户1072户1710人,经镇(街道)核对扣除5户38人,实际应发1067户1672人,每人补发115元,需补发低保金192280元;以上共需补发4-6月低保金571320元。
(二)2022年4-6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补发情况:石狮市2022年4月登记在册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8人,经镇(街道)核对扣除2人,实际应发66户,需补发特困人员供养金13046元;石狮市2022年5月登记在册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70人,经镇(街道)核对扣除2人,实际应发68户,需补发特困人员供养金13428元;石狮市2022年6月登记在册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7人,经镇(街道)核对扣除0人,实际应发67户,需补发特困人员供养金13255元;以上共需补发4-6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39729元。
(三)2022年4-6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补发情况:石狮市2022年4月登记在册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75人,经镇(街道)核对扣除0人,实际应发75户,需补发特困人员供养金75486元;石狮市2022年5月登记在册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78人,经镇(街道)核对扣除0人,实际应发78户,需补发特困人员供养金79047元;石狮市2022年6月登记在册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79人,经镇(街道)核对扣除0人,实际应发79户,需补发特困人员供养金79678元;以上共需补发4-6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234211元。
三、其他事项
(一)为了规范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社会性发放,提高资金发放时效性,方便扶贫资金(惠民)在线系统监管,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保障金由镇(街道)动态更新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通过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在线发放至对象个人账户。
(二)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泉政办〔2017〕70号)文件精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由市民政局通过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直接拨付所在机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开支。
(三)请各镇(街道)跟踪保障金到位情况,及时收集对象反馈情况,并及时反馈市民政局,以便畅通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
附件:1. 石狮市2022年提标补发4-6月份低保金统计表;
2. 石狮市2022年提标补发4-6月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资金统计表;
3. 石狮市2022年提标补发4-6月份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资金统计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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