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3-00033
- 备注/文号:狮民〔2023〕27号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市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时限
1.参报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在石狮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慈善组织、基金会。
2.按时参与年报时限:即日起至5月31日。其中,2022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线上提交年度报告后还应接受年度检查。
3.年报问题整改时限:2023年6月1日至9月28日。
4.未按照规定提交年报的,将依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二、填报流程
慈善组织、基金会可通过Google Chrome(谷歌)浏览器(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需选择极速模式)进入“福建省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大厅”参与年报填报工作。
(一)填报入口。
第一步:注册法人账户并登录。进入“福建省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大厅”注册法人账户(点击进入注册页面:https://mztapp.fujian.gov.cn:8304/dataset/UnifiedController/goRegist.do?callerCode=Q9QP5Mznsc4rS9lk8t5sW4pj1byW8maZKBuAselxg),已注册过法人账户的可跳过该步骤,直接使用现有账户登录。
第二步:进入填报页面。注册法人账户成功后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点击进入“福建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大厅”首页→“我要办”→“部门服务”→“省民政厅”→“便民服务类”,选择“福建省社会组织年报”→“办事指南”(点击进入办事指南:https://zwfw.fujian.gov.cn/bmGuide?unid=AF9CFA865D5E46F0A13A85FCE08C8506)→“我要办理”进入当年年报填报页面。
(二)在线填报。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在线填报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时财务审计报告一并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保障股(邮寄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609室)。
(三)上传附件。慈善组织、基金会应按要求在年报系统“电子附件”栏目上传以下附件:
1.审查盖章页面。年度报告书中的“审查盖章”页面可单页打印,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基金会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慈善组织、基金会公章后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还应将年度报告纸质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盖章后,将审查盖章页面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2.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各慈善组织、基金会依法应当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并上传原件。
三、结论评定
(一)审查认定
我局将对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查。附件上传及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的,将予以退回,慈善组织、基金会须重新上传提交(退回次数超过5次的将被锁定提交资格,请谨慎提交)。对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我局将依法出具“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检结论;对慈善组织、其他基金会年报我局不出具结论,不再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章。
(二)结果公开
1.慈善组织、基金会在线报送的年报,将在“福建社会组织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栏目(点击进入:http://112.54.44.39:8088/shzz_njgs/)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慈善组织、基金会可通过本组织网站等便于公众查询的渠道向社会公开年报信息。慈善组织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在“慈善中国”公开年报信息。
2.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年检结果,将在“福建社会组织网”→“通知公告”栏(点击进入:http://mzt.fujian.gov.cn/mgj/wjgg/)公布。
3.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慈善信托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
(三)年报整改
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结果公示的同时即默认进入年报问题整改阶段。社会组织需根据各自年报公示页面中提示的需整改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前通过福建省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大厅“福建社会组织年报”中“整改报告”板块线上填写年报整改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工作人员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报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瞒报。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慈善组织、基金会自行承担。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报有异议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书面举报。
(三)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对年报结果应加强应用,对未年报、年报存在问题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在年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面予以限制;对年度工作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组织,给予优惠扶持。
五、服务咨询
在年报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年报系统故障电话:15381021633;
业务内容咨询电话:88713677(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保障股)、83051256(市民政局审核审批窗口)。
六、填报指南
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填报登录指南:http://mzt.fujian.gov.cn/mgj/gzdt/202302/t20230227_6121740.htm
2023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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