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000-2020-00035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3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开展2020年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初〔2020〕13号
- 发布日期:2020-10-15
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加强新时代我市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 提高育人实践和课堂变革能力,努力形成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开展泉州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泉教初函〔2020〕35号)、石狮市教育局与教师进修学校《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举办石狮市第二届小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暨2020年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狮教研[2020] 15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石狮市2020年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严谨治学、敬业爱生。乐于承担班主任、少先队等各项工作,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3.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注重理论学习,具备总结教研、教改经验的能力,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3周年以上且学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在职小学专任教师。
二、参评对象
参加石狮市第二届小学教师技能竞赛暨2020年小学教坛新 秀评选,进入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人数的50%,参加2020年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各学科参评人数如下: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英语 |
道德法治 |
综合实践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合计 |
技能竞赛决赛 |
32 |
32 |
24 |
30 |
25 |
20 |
26 |
22 |
23 |
20 |
254 |
教坛新秀评选 |
16 |
16 |
12 |
15 |
13 |
10 |
13 |
11 |
12 |
10 |
128 |
参加2020年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人员的具体名单,从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教师中按成绩排列确定(见附件1)。
三、内容形式、要求及权重
(一)课堂教学(占50%)
课堂教学比赛实行课堂教学现场评定。
比赛方式:参赛选手根据规定的教学内容,进行现场课堂教学。
(二)观课评课(各学科占的权重:语文、数学、英语、道法分别为30%,其余学科为20%)
比赛方式:参赛选手观看所提供的课堂教学录像(一节课40分钟),以书面方式进行评课。
比赛成绩:以石狮市第二届小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观评课的成绩,直接计入本次教坛新秀评选“观课评课”比赛成绩(不再举行此项目的比赛)。
(三)学科分类项目(各学科占的权重:语文、数学、英语、道法分别为20%,其余学科为30%)
注:各学科分类项目要求见附件6。
(四)表彰加分
(1)综合性表彰:近三年来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分别加3、2.5、2、1.5分(或2.5、2、1.5、1分)。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特级教师、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杰出人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2)专项表彰:近三年来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分别加2.5、2、1.5、1分(或2、1.5、1、0.5分)。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3)公开教学(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近三年来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表彰的分别加2.5、2、1.5、1分(或2、1.5、1、0.5分)。
公开教学(教学技能)竞赛指优质课、一师一优课、岗位技能 竞赛等。
注:以上三个类别表彰(奖项)取最高的一类加分。
四、时间与地点
1.预备会和观课评课、学科分类项目比赛
时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前报到,8:40召
开预备会,抽签安排课堂教学比赛顺序。9:00—12:00进行学科分类项目比赛。
地点: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2.课堂教学比赛
时间:10月27日至29日
地点:数学、科学、英语、体育、综合实践在第五实验小
学进行;语文、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在实验中学附属小学进行。
五、评选办法
1.按照“坚持条件、评委评定、上级审核”的原则,公 正、公开、公平地组织开展评选活动。
2.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即评选内容四个项目的总得分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评出参评总人数60%的选手为石狮市2020年小学“教坛新秀”。人数如下: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英语 |
道德法治 |
综合实践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合计 |
参评人数 |
16 |
16 |
12 |
15 |
13 |
10 |
13 |
11 |
12 |
10 |
128 |
教坛新秀人数 |
10 |
10 |
7 |
9 |
8 |
6 |
8 |
7 |
7 |
6 |
78 |
未获得“教坛新秀”的选手,将根据所有参赛选手课堂教学比赛成绩排名的20%、30%、50%比例对应评出课堂教学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择优推荐4名选手代表我市参加泉州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其中语文、数学各1名,其它学科2名,至少1名农村小学教师。被评为我市小学教坛新秀、暂未参加泉州市教坛新秀评选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泉州市小学相关学科的竞赛评比活动。
4.评选办法与狮教研【2020】15号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与
本文件为准。
六、教学衔接问题
1.课堂教学内容原则上采用比赛承办学校提供的教学进度(见附件4和附件5,泉州市课堂教学比赛进度),个别需做好教学衔接的可直接与两所学校联系。
2.如使用与比赛承办学校不同的教材版本,要注意所选课题内容与该学校教材的关联性,届时须为学生和评委提供教材的复印件65份。
3.参赛选手应提供课堂教学设计一式10份(附封面,标明参赛学科、课题、参赛者单位和姓名),比赛前提交各学科专家评委组。
七、其他事项
1.请相关学校于10月22日前将参赛选手的推荐表(附件2)、2020年石狮市小学“教坛新秀”参赛选手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我局初教股邮箱:s88886005@163.com,参赛选手的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2)、获奖证书(最高一个奖项)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须有学校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校章)汇总后寄送我局初教股。
2.所有选手和陪同人员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八闽健康码”,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者(37.3℃以下)方可进入比赛地点。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以上(含)或咳嗽、流涕等身体异常者,不得参加比赛。活动期间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3.请第五实验小学和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协助做好评选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接待工作从简。
石狮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