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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QZ05112-1200-2021-00011
    • 备注/文号:狮交〔2021〕61号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7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印发石狮市交通港口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09 08:51
    局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石狮市交通港口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1年67


    石狮市交通港口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市交通港口领域防御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工作,并在遭遇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时,及时组织“避险与救援”,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组织运力保障市政府下达的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各类应急物资和灾区民众转移运输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发《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石狮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结合市交通港口局职责和我市实际情况编制。

    二、遵循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护群众。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台风、洪水袭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发生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时,局属各单位、股室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员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逐级处置的模式,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汛防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对工作。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交通港口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交通港口局局长

    副组长: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局综合股、港口发展股、交通建设股、运输管理与安全监督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管理所、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建设公司等单位和股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交通港口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体系;组织、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做好城区以外所负责的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协助做好邮政业防汛防台工作。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做好危险品运输工作。

    (二)市交通港口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交通港口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办”)是我市交通港口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综合股。

     任:局综合股负责人

    副主任:局交通建设股、运输管理与安全监督股、港口发展股负责人

     员:市运输管理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建设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和股室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警情信息的接报和上级指令的上传下达,做好灾害期间的应急响应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调我市交通港口领域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总结评估。

    五、预防部署

    (一)各单位、股室要结合防汛防台风经验教训,指导所辖行业组织制订和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情,确保抗灾和救灾工作行动迅速、方案周密、措施得力,抢险队伍、机械、物资到位,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二)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应落实防灾救灾机构、主办部门与人员,明确抢险队伍,落实抢毁物资、机具设备、运输车辆或船只,确保统一指挥、统筹考虑、统一调配。

    (三)汛期来临前,各单位、股室要加强公路、水运等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和排查,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办报告。

    (四)汛期来临前,各单位、股室应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检查、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普查出的灾害点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局交建股及各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对交通量较大的路段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易发水毁阻车路段要预先制定绕行路线方案,一旦发生重大水毁阻车难于及时抢通的,要立即启动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

    (五)洪灾和台风之前,各单位、股室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讯息,视情启动不同级别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1.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台风期间对高空作业设施要全面检查、加固,确保安全;

    2.运输管理所应立即通知道路运输企业随时掌握气候、汛情变化情况及客运线路的道路通行状况,加强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必要时应及时暂停运营,确保安全。

    (六)各单位、股室要落实防汛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海洋、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密切关注汛情、雨情、洪涝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并及时将防汛预警和部署信息通过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告知交通行业相关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做到早防范、早准备。要重点加强相关车站、建设工地和从业人员的信息发布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预警传达限时高效、防范部署快速准确。

    六、应急响应

    在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时,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指挥长根据灾情可能对交通干港口产生的影响和破坏,以及所需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适时启动Ⅳ、Ⅲ、Ⅱ、Ⅰ四级预警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

    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办发出Ⅳ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密切监视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局综合股组织人员加强值班,及时接收上下级文件并报告领导,同步梳理、完善单位内部物资情况。

    市交通执法大队、运输管理所、运输管理与安全监督股组织到运输枢纽、客(货)运输站场等一线巡查,全面排查存在隐患并做好安全防范。

    局交通建设股协同市交通建设公司、城市建设公司等单位组织到全市各在建公路项目及未移交管养相关项目检查,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好防范准备措施。

    局港口发展股协调、指导港务部门做好港区及相关港口建设项目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

    市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协助石狮邮政管理局开展邮政、寄递企业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快递生产作业安全。

    (二)Ⅲ 级应急响应

    Ⅳ级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指挥长召集相关单位会商,根据会商意见发出Ⅲ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市交通和港口局值班室启动 24 小时值班。

    2.市运输管理所视情对公路运输线路和班次进行调整,确保行车安全。

    3.局交通建设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质监人员到在建项目全面检查在建交通工程工地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及地质灾害点和低洼地带等施工驻地的安全情况。

    (三)Ⅱ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指挥长再次召集相关单位会商风情、汛情,进一步研究部署防御措施。根据会商意见发出Ⅱ级响应紧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办负责人与值班人员 24 小时值班。

    2.市运输管理所通知相关道路客运企业视情暂停运营受影响区域的相关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

    3.受影响的沿海在建工程适时停工,内陆根据情况做好停工准备,并对工地进行必要加固和抢护,沿海施工工地、海堤险段、低洼地带、易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进行转移和保护。

    (四)Ⅰ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办发出Ⅰ级响应特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指挥长坐镇指挥防抗工作,防汛防台办全面落实各项防范举措,及时发现、处理并报告水毁灾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市运输管理所通知相关道路客运企业全面暂停运营受影响区域的相关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

    3.受影响区域,沿海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全面停止施工,人员全部上岸,内陆地区在建交通工程根据情况适时停工。

    (五)应急结束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我局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结束防御××年××号台风(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的通知”,宣布解除防御台风(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办根据上级的指示,向各单位、股室迅速下达解除紧急警报、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七、灾后恢复

    (一)洪灾和台风过后,各单位、股室要抓紧行业恢复生产工作,受灾设施应抓紧修复。局交通建设股要及时收集在建项目毁情,抓紧排查重点水毁公路、陆岛交通码头等设施的损毁情况,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修复。必要时,我局将组织有关单位组成技术专家组,帮助受灾程度严重的地区研究修复方案,提供技术支持。

    (二)洪灾和台风过后,各单位、股室要认真总结本次防灾防毁工作情况,研究提高防灾抗毁的措施。

    (三)洪灾和台风期间,各单位、股室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通报交通设施灾损情况,宣传抢险救灾组织及感人事迹,使社会各界能及时了解灾情动态,支持配合防灾救灾工作,进一步了解交通部门抢险救灾保畅通工作情况。

    (四)在防汛(台)抢毁工作中未履行相应职责,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八、信息报送

    各单位、股室负责人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敏锐性,亲自把关,积极主动向局防汛防台办报送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准确高效。

    交通灾情信息报送,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重大灾情速报,二是报部交通阻断信息,三是灾情统计快报。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股室要根据灾情情况,对应3大类报送情况,及时收集和报送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防范及处置措施等信息,做到“一般及较大灾情短时报、重大及特大灾情即时报”。

    (一)报送时间要求

    1.Ⅳ、Ⅲ级应急响应: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局防汛防台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

    2.Ⅱ、Ⅰ级应急响应:每日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局防汛防台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特殊情况下要加大报灾频次。灾情数据未发生变化的,要按照“零报告”制度向局防汛防台办报告。

    3.灾情稳定后,根据省、市防指及上级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灾情终报。灾情报送根据当时防汛防台风等具体情况可作进一步加强。

    (二)报送重点

    1.交通建设股:重点提供全市普通公路在建项目受损情况(受损位置、受损面积、人员、装备及损失金额);灾毁简况综述、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2.运输管理所:重点提供公路客运停运情况综述(要求体现数量、停运区域);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3.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重点提供在建工程停工情况综述(不报具体项目);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重点提供抗灾现场交通执法力量投入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三)报送方式

    1.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防汛防台灾害应急处置手机APP模块)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全省交通防汛防台风信息报送及相关管理工作将全面通过手机APP“福建交通应急”开展,并对运用情况进行考核。局防汛防台办汇总各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情况,根据手机APP“福建交通应急”开展信息报送工作。

    2.“泉州交通防汛防台”微信群

    市交通港口局防汛防台办通过“泉州交通防汛防台”微信群,接收上级部署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的有关预警通知、决定、指令,有关人员须及时关注接收。局防汛防台办对下要建立辖区在建项目防台防汛群,群成员延伸至项目参加单位,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快速、准确高效的传达。

    九、应急保障

    为提高对防洪防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股室要着眼于“事先防、事中避、事后改”的原则,抓好应急能力建设与储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设施、机械、车辆和救援物资的储备。

    (一)应急人员保障

    市运输管理所成立应急保障队,常备在编人员20名;确保发生台风、风暴潮危害时刻能够迅速集中,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在建项目参加单位要成立应急保障力量,成立常备人员,确保发生灾害时,人员能够及时出动。

    (二)应急装备保障

    在建项目参加单位要常备应急机械、车辆,作为防汛防台办调配使用;市运输管理所常备大客车、应急货运车辆。上述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三)应急物资保障

    在建项目参加单位储备应急编织袋、铁锹、反光背心等,局防汛防台办要建立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储备物资的类型、数量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调用制度,确保在应急响应时,各种物资充分并能及时运输到位。

    (四)应急经费保障

    市交通港口局及各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每年要安排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培训、演练,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局防汛防台办督促系统各单位、股室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举办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

    (二)培训

    局防汛防台办、局属各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安排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三)演练

    局防汛防台办督促系统各单位根据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演练。

    十一、附

    (一)名词术语解释

    石狮市交通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难时,提早做好防御准备工作,能够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防止灾难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而制定的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方案。

    (二)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石狮市市交通港口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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