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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狮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1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进行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的,请联系石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95-8871902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2022年石狮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及落实措施》的要求,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7条(均公布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其他类信息5条。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积极回应群众关心、需要群众知晓与支持配合的公安信息。共组织召开1场(刑侦工作)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全年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随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严格按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工作。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三审三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共废止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石狮市人民政府网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两微”运营,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利用新媒体信息发布快、互动交流多的特点,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账号的问政功能,对网民在新媒体账号后台举报的违法线索和意见建议及时予以回应,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办理。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线索进行查处并制作成新媒体文章在网络宣传,广受网友好评。在“石狮公安”微信公众号开辟自助移车、违法违纪举报、警务公开等专栏,策划发布系列文稿,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做实做强我局政法新媒体特色宣传品牌。2022年来,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性信息28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回复群众各类政策性咨询500余条。目前微信公众号“石狮公安”约有粉丝6.9万,微博粉丝约42万,“狮说反诈”微信视频号粉丝约1.6万。2022年来,我局发布750条微信推文,其中被“泉州公安”采用95条、“福建警方”采用26条、“人民公安报”“警苑心语”等央级新媒体采用24条;发布12000条微博推文,其中被“泉州公安”采用363条、“警方在线”“公安部刑侦局”等央级微博采用62条。另外,与《泉州晚报》《石狮日报》、泉州电视台、石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专业平台开展公开信息的联合宣传工作。我局与《泉州晚报》《石狮日报》均签订协议,设立“平安石狮”板块,及时发布政策解读。2022年来依托主流媒体,发布政策性信息共计10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指挥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2021年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石狮市公安局绩效考评办法》中的“打造过硬公安队伍——制度管警”考评项目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落实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9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2534

    行政强制

    116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网络民意征集活动时,通过自查发现,网友反馈意见没有显示出来、对网友意见的结果分析过于简单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通过调适系统,及时将网友反馈意见显示出来,并对网友意见进行详细的结果分析,做好分析总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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