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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2019年06月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公告
日期:2019-08-08 15:31 字号: 阅读人次: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依法公告201906月已达到强制报废日期的八类重点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大型公路客车1辆、重型货车76辆、重型挂车97辆、面包车359辆,详见附件)。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记3分。现依法公告201906月逾期未检验的八类重点车辆明细(大型公路客车1辆、重型货车117辆、重型挂车186辆、面包车889辆、危化品运输车1辆,详见附件)。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办理机动车年检手续。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2019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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