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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司

机构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国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国)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二)内设机构

  综合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一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二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三处、饮用水水源与重大工程水质保障处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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