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生态环境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标准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Limit and measurement method of noise emitted by accelerating Motorcycles and Mopeds

标准号:GB 16169-2005

2005-07-01 实施

2005-07-01 实施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噪声污染,促进摩托车制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代替GB16169-1996中的加速行驶噪声限值部分和GB/T4569-1996中的加速行驶噪声测量方法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赛车除外)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6169-2005)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水果拉霸机,水果老虎机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