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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Limit and measurement method of noise emitted by stationary Motorcycles and Mopeds

标准号:GB 4569-2005

2005-07-01 实施

2005-07-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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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噪声污染,促进摩托车制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16169-1996中的定置噪声限值部分和GB/T4569-1996中的定置噪声测量方法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赛车除外)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4569-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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