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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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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water ecological monitoring—aquatic organism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of rivers(on trial)

标准号:HJ 1295—2023

2024-01-01 实施

2024-01-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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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河流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河流(不包括河口)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G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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