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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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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核与辐射安全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archives ——Nuclear and radiation safety

标准号:HJ 8.6—2023

2024-02-01 实施

2024-02-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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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核与辐射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和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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