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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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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仪器设备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archives——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instruments and equipment

标准号:HJ 8.5—2023代替HJ/T 8.5—94

2023-02-01 实施

2023-02-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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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提高生态环境仪器设备档案管理水平,促进生态环境仪器设备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仪器设备档案在生态环境事业中的价值,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仪器设备在申请与购置、开箱验收与安装调试、使用(运转)、维修、改装、调拨及报废等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保护仪器设备》(HJ/T 8.5—94)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4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保护仪器设备》(HJ/T 8.5—94)废止。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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