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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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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Monitoring in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标准号:HJ 589—2021 代替 HJ 589—2010

2022-03-01 实施

2022-03-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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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应急监测方案、跟踪监测、应急监测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急监测终止等技术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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