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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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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标准 铜冶炼业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Copper smelting industry

标准号:HJ 558-2010

2010-05-01 实施

2010-05-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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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铜冶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铜冶炼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本标准适用于以硫化铜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铜的火法冶炼企业(不包括以废杂铜为主要原料的铜冶炼企业,也不包括湿法冶炼铜的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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