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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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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total nitrogen —Gas-phase molecular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标准号:HJ 199—2023代替HJ/T 199—2005

2024-06-01 实施

2024-06-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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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是对《水质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的修订。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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