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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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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olid wastes as raw materials—Waste and scrap of plastics

标准号:GB 16487.12—2017代替GB 16487.12—2005

2018-03-01 实施

2018-03-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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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塑料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塑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本标准是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废塑料的进口管理。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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