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源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共建高质量‘一带一路’环境治理走深走实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领域。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提出“要着力深化环保合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2017年提出“要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共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此后多次就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促进绿色发展”是其中之一,为下一步深入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引。
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行动,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目标、部门和政策协同
近年来,各部门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不断增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政策引领。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2017年,我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并与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思路、具体规划目标与六大重点任务。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快‘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绿色转型,深化与各国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等作出部署要求。2022年3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下一步,各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根本遵循,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实际需要,切实做好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服务金色十年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一带一路”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参与引领全球环境治理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普遍面临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多重挑战,各国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诉求、理念和实践、政策和技术等方面存在差异性。我部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发展和在共建国家的应用落地,促进互利共赢。
(一)促进环境数据与绿色技术信息共享
一是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供“一带一路”环境政策、技术、环境状况等信息以及环境风险分析等技术支持,促进“一带一路”对外投资环境管理能力及与共建国家生态环境领域的合作交流。平台汇集了60多个共建国家的基础环境信息、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囊括30多个国际权威平台公开的200余项指标数据,通过环境信息共享,构建了以对外投资环境风险分析、境外可再生能源投资潜力分析为核心功能的“一张图”大数据决策支持系统,开发面向共建国家产业园区碳排放管理、产品碳足迹量化分析等方面的数字化工具,为我国环保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市场、标准等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支撑。开展绿色“一带一路”技术储备库技术、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征集活动,入库技术与案例在平台上发布,推动国内外环保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
二是建设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借助深圳先行示范区创新优势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优势,与深圳市政府共同建设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打造绿色技术供需对接平台,为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项目提供环保技术综合咨询服务。自2017年成立以来,共举办绿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等绿色技术对接活动86场,面向海内外征集先进绿色技术1300余项,组织企业展团参加国内外展会8次。促成深圳光伏发电和储能技术、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技术、电动两轮车技术转移到泰国、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肯尼亚等国,促成深圳光伏扬水系统应用到老挝。
(二)推进绿色规则标准对接
我部依托“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以下简称绿色联盟),面向“走出去”重点企业,组织召开“一带一路”绿色规则标准互联互通国际研讨会、“一带一路”生态环境标准培训活动等生态环境标准政策交流和能力建设活动。开展“一带一路”生态环境标准基础研究,发布4期《“一带一路”环境政策法规标准蓝皮书》,开展“一带一路”汽车低碳标准研究及示范应用等研究项目,编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培训教材(中英文),加强与共建国家的生态环境标准合作交流,促进相关行业绿色标准对接和产品互认。依托“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共建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信息库、“一带一路”项目环境信息库和绿色案例数据库。加强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标准及国际通行规则的研究,为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服务。
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绿色信息、技术、成果共享共用,深化绿色标准国际合作,推动绿色规则标准制定和推广互认,开展更多能力建设活动,提高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人才支持力度。
三、关于开展“小而美”项目,提升共建国家民生福
我部积极推动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等“小而美”项目,为共建国家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截至2024年7月,中国已与41个发展中国家签署52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合作建设4个低碳示范区,实施70余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尽己所能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同时提升中国企业海外口碑和品牌形象,为环保企业“借船出海”创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在能力建设方面,累计在华举办61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通过课堂教学、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员参加高级别对话活动及专业技术交流培训,赴绿色低碳园区、光伏系统研发制造企业、垃圾焚烧发电厂、空气质量检测超级站等实地调研,分享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有益经验和最佳实践,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约2500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
下一步,我部将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下,会同各部委,依托绿色联盟等现有合作平台及绿色发展投融资合作伙伴关系、绿色低碳专家网络等合作新平台,加强与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的对接合作,深入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人才互通计划、“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推动更多“小而美”项目落地见效,帮助共建国家提升环境管理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人文交流互鉴,讲好中国绿色发展故事
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绿色发展高级别论坛,积极宣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成果,展现我负责任大国担当,40余国400余名代表出席。我部及相关部委通过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圆桌会等高层对话交流活动和现有双多边合作平台,广泛分享中国绿色发展的优秀实践与成功经验,凝聚国际共识与共同行动。我部还开展了《绿色丝路行》国际传播活动,面向不同国家、不同领域广泛征集优秀案例素材,以国际化语言和视角,通过专业影视媒体立体化、具象化地讲述“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故事,分享绿色发展理念、经验、实践案例和合作成果,充分展现“一带一路”倡议对共建国家绿色发展的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通过对话交流与国际传播活动,与中外合作伙伴共谋“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和方向,推广中国绿色发展经验和方案,促进绿色发展国际共识和一致行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