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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117号建议的答复

2024-08-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08-2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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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荣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柴油车污染治理技术应用助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当前机动车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022年全国机动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743.0万吨、191.2万吨、526.7万吨、5.3万吨,其中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机动车排放总量的80%,颗粒物超过90%。加强柴油车污染治理,推动移动源减排,成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增强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感的关键一环。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在用车执法监管。2022年11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实施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到2025年,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据初步统计,2023年,各地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手段,共计检查车辆23.7亿辆次。

  二、强化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能力。为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2020年6月,我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推动建立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对汽车排放形成有效闭环管理。2021年12月,我部发布《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和《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两项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提升检验质量。2023年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指南(试行)》,不断提升排放性能维护能力。截至目前,我部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已连续六年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据初步统计,2023年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7.5万家次。

  三、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行动,全国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2024年6月,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自2013年起,通过经济补偿、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综合措施,全国已累计淘汰老旧车辆超4000万辆。

  四、加快推进汽车节能减排技术发展。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三效催化转化器,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浓度传感器、汽油机颗粒捕捉器等机动车尾气治理技术列为鼓励类汽车产业;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等列为淘汰类落后产品。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资金,研究通过现有经费渠道支持柴油车治理技术的可行性;配合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部门加快推动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指导地方继续加强柴油货车监管,开展重型车达标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造假行为,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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