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同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生态环境数据平台整合实现两个打通的建议”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生态环境信息系统集中整合和数据共享应用情况
随着生态环境业务工作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加快生态环境信息系统整合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部全面实施信息化统一集中管理,大力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业务数据集中共享,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推进部内信息系统整合打通。我部坚持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总体思路,建设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按照17个业务域整合部内所有信息系统、数据以及气象、电力、水文等外部数据,实现生态环境信息集中展现,环境形势集中会商,重点任务集中调度,环境应急集中指挥,有力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调度、科学施策。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方面,推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共享。
(二)推进我部与各级地方数据平台衔接。全力推动实现我部8个垂管系统(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信息平台、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办件数据共享,企业可通过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直接登录垂管系统办理业务,实现“一次登陆、全网通办”,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多次登录”“重复填报”负担,其中排污许可事项按国办要求实现“跨省通办”。为加快推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与各级地方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打通,我部2021年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自建系统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同时制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通则》,统一地方自建系统建设和对接标准。
(三)加强生态环境数据横向汇聚集中。依托我部信息资源中心,汇聚部内所有业务系统数据,同时接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气象局等相关数据,形成环境质量、固定污染源、核与辐射、自然生态、应急管理等主题数据库,有力支撑了环评、排污许可、监测、监察、应急、执法、固废、重污染天气应急等23类业务应用。通过部委间数据共享交换,实现我部6000余个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自然资源部10171个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点位、水利部10298个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点位的数据共享,形成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统一规划、分工实施、数据共享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生态环境数据纵向交换共享。依托我部信息资源中心,向全国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回流包括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45类数据资源。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共享目录208个,资源数量2830个,向各地方、各部委提供数据共享服务。积极推进国家与地方的监测信息共享工作,探索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测数据联通共享机制,截至2022年2月底,全国已联网地方空气站3377个,地方水质自动站2816个,联网数据在全面掌握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精准分析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参考代表所提建议,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数据平台整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突出服务大局、突出利企便民、突出数据赋能,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以综合平台为统领,持续强化建设标准的规范统一、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应用场景的开放共享,逐步推进我部各业务系统接入综合平台,探索建立综合平台与地方数据平台协同联动模式。以部信息资源中心为枢纽,积极推动部系统和地方生态环境数据向部信息资源中心实时、全量汇聚,通过部信息资源中心统一为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方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提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服务。以部政务服务平台为牵引,加强部垂管系统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地方政务服务平台间的对接和沟通协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