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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40号(资源环境类14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06-30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9-06-3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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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联合国发出共同治理海洋塑料污染倡议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严重破坏海洋资源,危害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已成为全球性新兴海洋环境问题。您提出的共同治理海洋塑料污染的相关建议,我们非常赞同,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借鉴。

  一、我国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防治主要工作

  我国高度重视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一是不断完善各领域废塑料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自2007年起,先后印发实施《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和集散地集中整治,从源头上降低塑料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二是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纳入“湾长制”试点工作,推进海洋垃圾专项治理。禁止港口码头、养殖捕捞、平台船舶等生产生活垃圾非法排放或倾倒入海。加大海洋垃圾清理力度,开展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污染综合防控示范。三是实施海洋微塑料试点监测与评价。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重点海域海水、海滩、生物体微塑料试点监测,监测评价结果通过《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向社会公开。四是开展海洋微塑料专项研究。利用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组织开展海洋微塑料的监测方法、环境影响、管理对策等研究。五是开展海洋塑料垃圾防治宣传教育。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等,开展海洋塑料垃圾影响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防治国际进程

  海洋塑料、微塑料污染问题目前被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有关国家和组织在联合国等框架下,通过发起活动和倡议,呼吁采取措施应对海洋塑料污染,并着手推动相关政策研究和实施。

  200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起“海洋垃圾全球倡议”,并于2011年首次公开提出全球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问题。2012年,UNEP推出“海洋垃圾全球伙伴协议”,将海洋塑料污染列为近十年中最值得关注的十大紧迫环境问题之一,同年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也特别提出了海洋垃圾问题。2014~2019年间,第一至四届联合国环境大会都通过了“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决议,鼓励各国从国际法和政策层面推动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管理和控制,并成立专家组对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治理战略和方法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应对方案,强调加强科学政策衔接和全球协调,以循环经济和其他可持续经济模式提高资源效率,从源头预防陆基和海基垃圾进入海洋。

  三、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共同治理海洋塑料污染

  我国积极参与应对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的国际进程,参与联合国环境署的区域海洋行动计划,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与国际社会共同推进全球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防治。

  海洋塑料和微塑料污染治理是整体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相关科学基础、统计体系还存在不足:一是海洋塑料、微塑料形成机制、污染机理、生物影响等的研究有待加强,二是相关污染物的监测和防治技术还需进一步开发,三是海洋塑料、微塑料统计体系标准尚未建立和统一,各国在统计方法、统计范围、数据来源和口径等差异较大。现阶段在国际法律框架下推动建立海洋塑料和微塑料的文书合约,建立国际联合行动机制等的基础仍较为薄弱,难以形成有效的政策措施。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国际和国内因素,深度参与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治的全球治理,积极参与并寻求主导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治的国际规则及相关标准制定,提高我国在相应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继续推进双多边及国际组织框架下的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治国际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防治计划,建立跨部门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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