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农业农村部:
你部《关于报送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农建函〔2018〕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在四川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控制或减轻水土流失与农业面源污染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气候智慧型生产基地建设以及其他生产基地建设三部分。其中,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建设灌排渠道206公里、人畜饮水输水管道98公里、输电线路20公里、村间道路526公里,建设涵洞等配套建筑物3459座、排灌站20座、配套变电站11座,新(改)建蓄水池等561个,安装低压管道56公里;气候智慧型生产基地主要包括平整土地、深松土壤、坡改梯、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建设生态林和农田防护林,实施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示范推广;其他生产基地建设主要包括发展喷灌、滴灌,建设温室大棚,以及通过纳入养殖小区或分散养殖方式扶持养殖户,其中养殖小区最大养殖规模为800头牛或4000只羊。
该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对节约农业用水、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和水土流失等具有积极作用。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实施后农业种植产生的化肥农药废弃包装、农膜、秸秆、废枝条和残果等,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尿液收集废垫料和病死动物尸体等,以及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鉴于该项目建设地点分散,各子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较小,不利生态环境影响总体较轻。下一步,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优化项目布局,严格保护水资源。各子项目工程布局、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不得突破原有农业耕地范围作业和改变土地利用性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新增用水不得超过当地用水总量红线。
(二)加强农业种植固体废物治理。落实农膜、化肥和农药包装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措施以及污染控制管理措施,建立合理、可行的回收渠道,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落实秸秆还田、果树枝条分类处理、残果综合利用等措施。
(三)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畜禽养殖采取干清粪工艺,畜禽粪便做到日产日清,粪污及废垫料应优先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尸体由当地动物检疫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应按照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机制,将各子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贷款项目有关法律文书,作为项目最后确立、评估检查和验收的必要条件和依据。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我部委托西南、西北督察局和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请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月7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中国农业大学,西南督察局、西北督察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