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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洋油气开发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海洋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海洋油气开发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6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海警局,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