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2月2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司 靳青青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电话:(010)65645529
电子邮箱:hysjgyc@mee.gov.cn
联系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王晓萌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83171
电子邮箱:xmwang@nmemc.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