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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罚整改情况的公告
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督促落实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部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以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查处情况,汇总整理了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罚整改情况(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罚整改情况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1月1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