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大事记(2018年7月)
7月1日至4日,中国生态环境部代表团访问老挝、柬埔寨。期间,7月1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万象与老挝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宋玛举行双边会谈并签署部门间合作谅解备忘录;7月4日中国生态环境部与柬埔寨环境部在金边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启动中国-柬埔寨环境合作中心筹备办公室,赵英民、柬埔寨环境部部长赛索奥出席仪式。
7月2日,生态环境部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赴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开展专题调研。
7月6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听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副部长黄润秋、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北京召开2018年上半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副部长(局长)刘华出席会议并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打造核安全铁军”的党课辅导。
7月7日,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8年年会期间,生态环境部主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主题论坛,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论坛并讲话。
7月9日,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参加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在柏林会见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部长舒尔策女士,双方就共同关心的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7月9日至10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率团出席新加坡2018年可持续发展周活动和气候行动东盟国家部长级扩大会议等系列活动。期间,庄国泰会见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部长马善高和常务秘书蔡艾伯,并与蔡艾伯就共同关心议题交换意见。
7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午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下午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7月12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副部长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副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
第二次中新气候变化部长级对话在北京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与新西兰环境部气候变化部长詹姆斯·肖就共同关心的议题交换意见。
7月13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签订仪式暨2018年上半年党组织书记、纪检组织负责人述职会。副部长翟青、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和责任书签订仪式,并作交流表态发言。机关各部门、在京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纪检组织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京外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纪检组织负责人等在分会场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生态环境部批准《民用建筑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渗透系数调查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竹制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洗碗机》《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食具消毒柜》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7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听取关于十八届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副部长翟青、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副部长黄润秋及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批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安全规定》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废止《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GB 9132-1988)、《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GB 16933-1997)。
7月2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方案》,听取2018年上半年全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汇报。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7月2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7月2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实施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7月30日,生态环境部批准《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批准《水质 钴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7月3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保系统“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作动员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提工作要求,副部长翟青主持会议。副部长黄润秋、赵英民、刘华、庄国泰出席会议。机关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干部,各省、地市和区县级环保部门有关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生态环境部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等三项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