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94号议案的答复意见
你委转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94号“关于制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法的议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部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外来生物入侵,是仅次于栖息地丧失而威胁生物多样性的第二大因素,是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重大生态和生物安全事件。我国外来生物入侵形势严峻,目前已发现外来入侵生物约560种,其中213种已入侵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严重威胁最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2015年我国口岸截获的有害生物种类是1999年的26倍,有害生物批次是1999年的414倍,上升趋势十分明显。外来入侵物种已对我国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国家高度重视生物入侵风险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将“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列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领域之一。有关部门将防控外来生物入侵列为生物安全方面重点工作内容,对外来入侵生物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并采取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
尽管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农业法》《环境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都涉及外来生物入侵防治工作,但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存在部分管理环节立法缺失、对外来物种入侵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危害重视不够、部门管理职责分散等问题。因此,在科学分配部门管理职责、系统设计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的专项立法十分必要。
代表们提出的制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法的议案,我部完全赞成。建议你委尽快开展立法研究,我部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以上意见,供参考。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生态司 纪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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