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环生态〔2016〕154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有关直属单位,中科院有关研究院(所、中心):
由环境保护部和中科院联合实施的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经顺利完成,项目成果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项目调查评估成果已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订、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以及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等工作中得到应用。
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和发挥项目任务承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共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环境保护部和中科院决定联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45个集体和158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再立新功。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推进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等工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通报表扬集体和个人名单
环境保护部
中 科 院
2016年10月30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