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处置嘉陵江(广元段)铊污染事件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嘉陵江广元段发生铊污染事件,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我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四川、陕西两省紧密配合,科学有序开展污染排查、应急监测、供水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查明肇事企业并切断污染源头,事件得到妥善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2017年5月5日18时,四川省广元市环境保护局例行预警监测时发现嘉陵江由陕入川断面水质异常,西湾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铊浓度超标4.6倍(《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立即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报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广元市人民政府按照《广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部署开展应急供水、调蓄稀释、水厂工艺改造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广元市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陕西省汉中市,两地迅速联合对嘉陵江沿线干流、支流河道开展污染源头排查,通过采样监测、科学分析等工作,锁定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燕子砭镇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为肇事企业。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制定应急整治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5月10日20时起,嘉陵江各监测断面全线达标;11日,广元市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事件取得阶段性进展后,川陕两省成立嘉陵江流域铊超标事件联合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责任。将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等9名涉嫌违法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其中4人因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被正式批捕。目前,正在对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开展调查。
二、事件应对特点
在本次事件处置过程中,川陕两省协同作战、科学处置,1天内实现恢复性供水,3天内排查锁定污染源,7天解除应急状态,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避免了污染向下游扩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强化预警,第一时间响应。广元市针对饮用水水源地建立了严格的监测预警机制,设立水质自动预警站,并定期开展109项指标监测分析,全面监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努力实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的目标。在此次开展的例行监测工作中,及时发现水质超标情况,并启动应急响应,准确监测出污染带前锋、峰值和尾部,为有效处置事件、查明污染源头,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二)区域联动,联合开展工作。突发事件处置中,川陕两省及时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共享隐患排查、污染治理、案件侦办等进展情况信息,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为尽快锁定污染源,川陕两省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通过上下游交叉执法、多部门“拉网式”排查等方式查找污染源。两省环境监测部门,协作优化监测方案和监测点位,在嘉陵江沿线共设置29个应急监测断面,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同步监测采样分析,为事件处置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
(三)科学分析,快速有序处置。广元市人民政府聘请供水、环保等方面专家成立专家组,充分依托专家力量,对每天监测、排查信息进行研判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事件处置过程中,专家组依靠气象、水文等相关数据,通过指痕溯源、模型模拟等手段,及时、准确核算出肇事企业生产过程信息,还原污染物产生量和嘉陵江广元段污染过程,为事件调查、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四)及时公开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为消除群众疑虑,广元市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发布官方信息《嘉陵江水质污染应急监测快报》等84期,及时通报事件进展和监测情况,全国70余家媒体平台跟踪转载。同时,持续开展舆情监测,针对媒体和公众普遍关注问题,主动答疑释惑,对稳定社会情绪起到积极作用。
川陕两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嘉陵江广元段铊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特别是四川省广元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保障民生为根本,积极应对,为妥善处理此次事件、有效减轻环境损害发挥重要作用。希望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学习借鉴此次事件处置经验,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地方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部门间、区域间环境应急联动,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确保国家环境安全。
特此通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0日
抄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