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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HJ 832-2017);
二、《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33-2017);
三、《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
四、《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5-2017)。
以上标准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e.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1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7月19日印发